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 四、 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 (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 (二) 四、 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 (二) 加强妇女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疾病的研究和干预。维护有精神疾病和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妇女的权益,加强妇女孕产期心理健康保健和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及处理工作,降低其产前、产后不良心理反应发生率;做好妇女更年期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工作。加强农村妇女心理行为问题的多学科研究,开展针对农村妇女的心理健康咨询和危机干预服务,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农村妇女精神疾病患病率。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