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2002年) 一、 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的管理 (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2002年) (二) 一、 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生产销售的管理 (二) 落实监管制度。信息产业、广播电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检、海关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及时沟通有关监管情况,对非法生产、销售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不按规定生产、销售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企业予以处罚。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