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2004年)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四日)
(二〇〇四年九月十四日)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重视贫困残疾人,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贫困残疾人数量较多,占我国贫困人口的1/3,加之自身身体障碍和外界环境的影响,贫困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就学、就业等方面仍面临很多突出困难,亟待解决。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满足他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基本需要,是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