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2007年)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管理的通知(2007年) 2、 2、 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参与的投标业务项目,由省级分公司在保险协议签署前或投标前5日内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投标业务项目名称。 (二) 事后核查制度 二、 加强内控管理,切实提高执行力 三、 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四、 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各主体多赢 五、 加大对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投标业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会报告。 附件:1、 2、 1、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