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六、 加强地方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二十五)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二十五) 六、 加强地方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二十五) 加强地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要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指导改制重组企业做好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国有资产转让等重要环节,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二十四)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