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四、 准确把握国资委的机构性质和职能定位 (十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 (十二) 四、 准确把握国资委的机构性质和职能定位 (十二) 按照“三统一、三结合”原则履行出资人职责。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继续推进解决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脱节的问题,争取出资人职责到位,防止行权履责中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逐步改变目前少数地方存在的部分企业由国资委管资产、有关部门管人管事的体制状况,依法实现对国家出资企业集中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