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 发布机关 测绘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外交部 效力 已失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 充分认识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 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 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和生产经营者 四、 加强地图编制、出版、经营、进出口的管理 五、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六、 加强法制建设,全面实现地图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相关版本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