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土资源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和国土局…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省(区、市)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推行和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实现了年度省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但实际工…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控制占用与依法补充两手抓 二、 狠抓落实工作,推行耕地储备和项目挂钩两项制度 三、 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补充耕地质量 四、 立足本地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易地补充耕地工作 五、 严格考核标准和方法,加强补充耕地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