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2009年) (三)

(三) 工作目标。到2015年,东、中、西部地区各省(区、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5%、85%和80%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实现我国政府承诺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到2020年,东、中、西部各省(区、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