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2026年) (十)
(十) 强化综合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共同做好养老机构隐患排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和处置等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协同处置等,强化“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增强综合监管合力。健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倒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