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2026年) 四、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2026年) 四、 四、 全面压实监管责任 (九) 加强行业管理。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细化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加强养老机构运营安全监管;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防汛等方面… (十) 强化综合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十一) 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要高效办成开办养老机构“一件事”,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整合机构备案、成立登记、规划核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 (十二)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地要指导新建养老机构在选址时充分考虑安全风险隐患,避开洪水风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灾害事故高风险区域;对灾害事故高风险区域内已建成的养老机构… (十三)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地要培养一支既懂养老又懂安全的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干部队伍,定期开展检查执法理论和实操培训,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邀请建筑、消防、食品、医… (八)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