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2012年) 六、 在两名保荐代表人可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同时各负责一家在审企业的基础上,调整为可同时各负责两家在审企业。但下述两类保荐代表人除外: (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2012年) (一) 六、 在两名保荐代表人可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同时各负责一家在审企业的基础上,调整为可同时各负责两家在审企业。但下述两类保荐代表人除外: (一) 最近3年内有过违规记录的保荐代表人,违规记录包括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的;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