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 二、 结对关系 (四) 调整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对原有结对关系进行适当调整,在完善省际结对关系的同时,实现对民族自治州和西部贫困程度深的市州全覆盖,落实北京市、天津市与河北省扶贫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五) 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东部省份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扶贫协作省份和市州扶贫任务重、脱贫难度大的贫困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探索在乡镇之间、行政村之… (六) 深化对口支援。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工作在现有机制下继续坚持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向农牧民倾斜,更加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发力…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