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四、 保障措施 (十三)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三) 四、 保障措施 (十三) 完善政策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中央组织部要统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挂职干部人才选派管理工作。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