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2006年) 三、 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 (五)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2006年) (五) 三、 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 (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严防小煤矿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严防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严防整合期间组织生产。严禁采矿权人以承包、转包和租赁等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采矿权转给他人开采;对现有以承包、转包等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要认真清理,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