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2002年) 2、 销毁单证报告制度。各财产保险公司的省级分支机构在销毁单证前,应向当地保监办报告,各保监办可到销毁现场检查。 四、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2002年) 四、 2、 销毁单证报告制度。各财产保险公司的省级分支机构在销毁单证前,应向当地保监办报告,各保监办可到销毁现场检查。 四、 关于宣传问题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遵守保监会有关规定,加强对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严禁将本公司车险产品与其他公司产品进行比较,误导消费者;严禁各保险公司相互诋毁。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