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2002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保证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制度有效实施,提高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管理水平,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