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2001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和《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00〕232号),积极稳妥地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根据各地试点工作情况,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和《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00〕232号),积极稳妥地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根据各地试点工作情况,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