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一)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引领,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创新完善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推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积极推动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