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二十一)
(二十一) 支持发挥平台创新示范作用。鼓励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及其他各类区域发展平台大胆创新探索,在建立区际间利益分享与平衡机制、跨区域综合管理机制、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进行探索试验,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继续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形成若干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同时,通过在有条件的地区新设特殊功能区、试验区等,打造重大改革试验平台,支持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探索,为推动我国深化改革发挥积极的试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