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九)

(十九) 积极参与国际区域合作。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探索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新模式和新路径,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继续坚定不移扩大沿海开放,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经济区。加强区域、次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图们江地区开发合作等国际区域合作机制作用。充分利用高层领导会晤、各类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及下设的地方政府合作分委会等平台机制,推动地方开展国际区域合作。加强边境口岸建设管理,提高通关效能,提升对外开发开放平台水平,推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稳步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更好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