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七)
(十七) 加大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青海等四省藏区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地区等的对口支援或帮扶力度。优化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支援方在资金、技术、人才、体制、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创新帮扶形式,拓展工作领域,突出改善民生,加强支援方与受援方互动,促进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强化东西扶贫协作,推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有效对接。鼓励各地区自行开展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