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的通知(2003年) 五、
五、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
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工伤保险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出谋划策,使贯彻落实《条例》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全面推动工伤保险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条例》落实,积极主动与民政、财政、人事、机构编制、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沟通,同工会、残联、企业家协会等组织进行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协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部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九日
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工伤保险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出谋划策,使贯彻落实《条例》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全面推动工伤保险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条例》落实,积极主动与民政、财政、人事、机构编制、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沟通,同工会、残联、企业家协会等组织进行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协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部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