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凭A·T·A报关单证册暂时进口的海关公约(1961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缔约各方对本公约的解释或实施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自行解决。

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应由争议各方提请缔约各方按本公约第八条规定召开会议,对争议进行审议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有争议的缔约各方得事先确认缔约各方的建议对该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