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货物凭A·T·A报关单证册暂时进口的海关公约(1961年) 第六章 杂则 第十一条 关于货物凭A·T·A报关单证册暂时进口的海关公约(1961年) 第十一条 第六章 杂则 第十一条 在货物运抵缔约一方境内期间,其A·T·A报关单证册如发生被毁,遗失或失窃情事,该缔约方海关当局如经核发公会提出申请,应按该当局所订上述条件接受其补发的单证册,其有效期终止日期应与原有的报关单证册相同。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