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2002年) 六、

六、 本通知自2002年7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后视情况再做适当调整。国家计委、财政部、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计价费〔1998〕218号文件所附《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年度收费标准表》中关于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计委

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二〇〇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