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2001年) 三、 关于调整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2001年) 三、 三、 各公司在办理业务时应采用适当方式,将费率表使用说明(见附件四)第八项的内容向投保人明示。 特此通知 二、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