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2000年) 1. 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2000年) 1. 1. 由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举办的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其人、财、物和基本建设继续由举办单位负责和管理,其教育业务按属地原则归口地方教育部门管理。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