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通知(2006年) 一、 关于调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通知(2006年) 一、 一、 保险业务监管费的收费范围 (一)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各类商业保险公司; (二)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 (三)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外国保险机构代表处; (四)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从事保险兼业代理的机构。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