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体育总局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2001年) 二、 实施办法 (一) 关于调整体育总局所属学校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2001年) (一) 二、 实施办法 (一) 5所体育学院的国有资产、人员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均由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并由地方政府统筹进行必要的布局结构调整。 5所体育学院的教育事业费,原则上由财政部按照2000年度财政拨款数扣除一次性专款后,再上浮15%,作为划转地方2001年的经费指标。实际划转经费基数不低于200…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