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2001年) 二、 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2001年) 二、 二、 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仍按现行政策执行,即由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放。 民 政 部 财政部 二〇〇一年九月二十日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