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三、 加强非车险业务的监督力度 (一) 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一) 三、 加强非车险业务的监督力度 (一)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其分支机构执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情况的管理,同时严格规范退保程序、应收保费以及手续费支付的管理。未经投保人明确授权或退保手续不完备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退费形式支付中介机构或投保人手续费,或套取经营费用;不得以冲销应收保费的形式支付中介机构或投保人手续费;手续费必须据实列支。各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应对违反规定的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