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三、 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 三、 三、 加强非车险业务的监督力度 (一)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其分支机构执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情况的管理,同时严格规范退保程序、应收保费以及手续费支付的管理。未经投保人明确授权或退保手续不完备的,不得… (二)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将非车险业务的行业沟通、交流、协调落到实处。 (三)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保险投标行为,严格遵守《关于财产保险投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3〕83号),对招标方明确提出显失公平,或不符合有关管理规… (四) 中国保监会和各保监局将加强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执行情况以及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擅自修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保险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