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2022年) 8. 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村级组织原则上应依法及时据实出具证明。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类制定需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具体式样、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做好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与各地区各部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衔接。省级层面未统一规范,但涉及村民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等仍需出具证明的,村级组织可本着便利村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能够核实的事项据实出具相关证明。出具证明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存在法律风险的,村级组织要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广泛组织村民群众议事协商,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列入《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省级不应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村级组织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虽列入清单、但有关党政群机构确因形势变化需要仍要求出具证明的,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乡镇党委和政府应联系有关党政群机构协调处理。 三、 组织实施 (三)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2022年) (三) 8. 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村级组织原则上应依法及时据实出具证明。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分类制定需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的具体式样、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做好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与各地区各部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衔接。省级层面未统一规范,但涉及村民群众工作、学习、生活等仍需出具证明的,村级组织可本着便利村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能够核实的事项据实出具相关证明。出具证明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存在法律风险的,村级组织要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广泛组织村民群众议事协商,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列入《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和省级不应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的,村级组织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虽列入清单、但有关党政群机构确因形势变化需要仍要求出具证明的,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乡镇党委和政府应联系有关党政群机构协调处理。 三、 组织实施 (三) 增强村级组织能动性。村级组织要认真落实规范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保留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要加强与相关党政群机构的工作衔接,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村民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农办要协调推进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各省(自治…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