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22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当包括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
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明确是否给予处罚的具体情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明确适用不同处罚种类的具体情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幅度的,明确划分易于操作的裁量阶次,并确定适用不同阶次的具体情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行政处罚的,明确规定单处或者并处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
需要在法定处罚种类或者幅度以下减轻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严格评估后明确具体情形、适用条件和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