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5. 关于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5. 5. 功能结构与空间布局 (1) 明确特别保护、风景游赏、旅游服务、发展控制等不同功能分区及界线,功能分区应与保护级别分区和管理相衔接; (2) 提出总体布局和空间结构。 (二) 专项规划部分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