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1.

1. 区域协调

落实和深化上层次城镇体系规划要求,提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资源利用与保护、空间发展布局、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协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