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2013年) 6.

6. 重要场站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干路系统(特大城市为城市主要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轨道交通线路走向、主要控制节点和车辆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