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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2006年) (一)

(一) 关联交易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并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关联方的界定、报告与确认,关联交易的范围和定价方式,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表决回避制度和违规处理等内容。

保险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报董事会批准。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关联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