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2006年) 1、 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2006年) 1、 1、 总精算师 人身保险公司应当设立总精算师职位。 总精算师既向管理层负责,也向董事会负责,并向中国保监会及时报告公司的重大风险隐患。 总精算师应当参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产品开发、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