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07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已失效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从第3季度开始,保险公司将执行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及其实务指南的有关规定编报偿付能力报告。为确保新的季报编报规则顺利实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