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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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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机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1〕第3号)

保险公估机构自主决定是否变更高级管理人员,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须经保险监管机构核准,任免决定应抄报中国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