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2005年) (十一)

(十一) 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记交接班记录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