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1999年) 四、 实行成品油集中批发 (二) 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1999年) (二) 四、 实行成品油集中批发 (二) 对成品油批发企业,要在1999年内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不具备条件的批发企业的经营资格。对石油集团、石化集团以外经清理整顿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可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依法采取划转、联营、参股、收购等方式进行重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