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智能保险证信息统计问题的通知(2000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
为保证智能保险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信息统计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鉴于目前我国车辆所有人的实际情况,凡承保私人购买的车辆,必须填列随人因素(按车主或主驾驶人填列),承保其它类型车辆的,凡有主驾驶人员的,应填列主驾驶人员的随人因…
二、
各保险公司应按保监会统一要求存储标准信息。标准信息的存储位置和存储方式见《机动车辆保险证标准信息说明》(附件一)。
三、
各保险公司应按下列要求,做好保险证标准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一)
季报
(二)
年报
附件:1、
机动车辆保险证标准信息说明
2、
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证标准信息统计表(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