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0年) 5. 加强科研和教育的结合,鼓励科研机构进入高等学校、与高等学校合并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二、 支持科研机构深化改革的政策 (一) 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0年) (一) 5. 加强科研和教育的结合,鼓励科研机构进入高等学校、与高等学校合并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二、 支持科研机构深化改革的政策 (一) 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科研机构,执行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科发政字〔1999〕143号)、《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中有关国有资本核定问题的通知》(财管字〔1999〕276号)、《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5号)、《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号)中所规定的政策。涉及实施时限的,由发文单位作相应的变通处理。 引用法条 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2000)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