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2000年) 发布机关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一、 进一步明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深化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 加强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切实维护好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 三、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四、 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 五、 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定期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