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2021年) (三)
(三) 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强化政策引导、激励和保障,为国有文艺院团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完善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以下简称转制院团)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创新,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国有文艺院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