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2001年) (一)

(一) 调整企业组织机构。改革不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体系与管理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精减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控制管理幅度,使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做到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企业管理岗位与管理人员职数的设定,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