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26年) 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 优化检务公开方式渠道 (六) 关于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26年) (六) 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 优化检务公开方式渠道 (六) 全面深化检察听证工作。把检察听证作为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不起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等,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听证员库建设,完善听证员选用管理机制,规范听证程序,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听证质效。 (五) 目录 (七)